第314章 靚女,你认命唔认命? 我养成的电子女神们,制霸了都市
方美玲站在花园里,看著那个人穿过夕阳的余暉,一步步走近。
五十年的时光,在这一刻,像潮水一样涌回来。
……
那一年的冬天,冷得入骨。
她十六岁,被家里以三百块彩礼,卖给村支书的傻儿子。
那男人口水沾湿前襟,对著她痴笑,连筷子也拿不稳。
新婚当夜,她握著把菜刀,砍伤新郎,夺门而逃。
她在黑夜里狂奔,身后是村人的叫骂、犬吠、与乱舞的手电光柱。
她赤脚跑过结霜的田埂、乱石山路、最后是一片冰冷的沙滩。
前路是墨黑无边的大海,身后是必死的绝路。
她站在海边,看著对面若隱若现的灯光。
那是港岛。
传说中的地方。
有人在那里发了財,有人在那里丟了命。她听过那些故事,关於那些偷渡过去的人,有的成了大老板,有的被人剁了扔进维多利亚港。
她不知道等待她的是什么。
就在她茫然无措的时候,忽然发现沙滩上站著一个人。
一个穿著怪异衣裳的后生仔。
她跌跌撞撞跑过去,浑身抖得像风中秋叶。
那人开口,声音很轻,却奇异地穿透了海风:
“靚女,你认命唔认命?”
她愣了一下。
认命?
她从小就被告诉要认命。穷人的命,女人的命,被卖给傻子的命。
她抬起头,看著那个人。
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的恐惧,忽然消了大半。
她摇头。
用尽全身力气,哭著喊:
“我不认!我不认!”
她喊得声嘶力竭,嗓子都破了。
年轻人笑了。
“好,那就游过去,去港岛。”
他顿了顿,看著她,那双眼睛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
“我许诺你,给你一个不用认命的世界。”
她看著他。
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的恐惧,忽然消了大半。
“好!”
她咬咬牙。
脱掉鞋子。
那双鞋是她唯一的鞋,补丁摞补丁,但此刻,她连看都没看一眼。
她下了水。
就算是南方的宝安县,十二月的海水,依然冷得像刀子在割。
那寒意刺进骨头里,让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她拼命游,拼命游,身后是越来越远的灯光,前面是黑漆漆的海面,海浪一个接一个打过来,呛得她咳嗽。
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游到对岸,不知道对面等著她的是什么,只知道不能回头。
回头就是死。
游到一半的时候,她实在游不动了。
手脚僵硬,浑身发抖,眼前一阵一阵发黑。
她感觉自己正在往下沉,往下沉,往那个黑暗的、冰冷的海底沉下去。
她以为自己要死了。
就在这时候,那个声音又在耳边响起。
“加油,顶住,就快到了。”
那声音很近,像是在她耳边说的。
她睁开眼,想看看那个人在哪里。
但周围什么都没有,只有漆黑的海水,只有呼啸的海风。
“等阵你游到对面,我带你去食港岛最好吃的云吞麵。”
那个声音继续说。
“永合成那家,藏在巷子里,汤底用大地鱼熬的。云吞皮薄得透明,能看到里面的虾仁,粉红色的,一口咬下去,汁水都爆出来。”
她不知道永合成是什么地方,不知道大地鱼是什么味道,不知道云吞麵长什么样子。她从小吃的只有红薯稀饭,逢年过节才有碗白米饭。
但那个声音在说,她就在听。听著听著,好像没那么冷了,好像手脚又有力气了。
“將来,你会成为很了不起的女人。”
那个声音继续说。
“整个港岛都会认识你。你的照片会上报纸,你的名字会写进歷史。那些当初看不起你的人,那些欺负过你的人,他们会在报纸上看到你,会指著你的照片,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不知道什么叫上报纸,什么叫写进歷史。她连字都不认识几个。
但那个声音在说,她就信了。
然后那个声音开始唱歌。
一首她从没听过的歌。
旋律盪气迴肠,像海浪一样起伏,像海风一样呼啸,又像有什么东西在胸腔里燃烧。
歌词她有些听不懂,依稀记得好像是:
“钢铁锅,含眼泪喊修瓢锅,坏缺烂角的换新锅瓢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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