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14章 靚女,你认命唔认命?  我养成的电子女神们,制霸了都市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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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美玲站在花园里,看著那个人穿过夕阳的余暉,一步步走近。

五十年的时光,在这一刻,像潮水一样涌回来。

……

那一年的冬天,冷得入骨。

她十六岁,被家里以三百块彩礼,卖给村支书的傻儿子。

那男人口水沾湿前襟,对著她痴笑,连筷子也拿不稳。

新婚当夜,她握著把菜刀,砍伤新郎,夺门而逃。

她在黑夜里狂奔,身后是村人的叫骂、犬吠、与乱舞的手电光柱。

她赤脚跑过结霜的田埂、乱石山路、最后是一片冰冷的沙滩。

前路是墨黑无边的大海,身后是必死的绝路。

她站在海边,看著对面若隱若现的灯光。

那是港岛。

传说中的地方。

有人在那里发了財,有人在那里丟了命。她听过那些故事,关於那些偷渡过去的人,有的成了大老板,有的被人剁了扔进维多利亚港。

她不知道等待她的是什么。

就在她茫然无措的时候,忽然发现沙滩上站著一个人。

一个穿著怪异衣裳的后生仔。

她跌跌撞撞跑过去,浑身抖得像风中秋叶。

那人开口,声音很轻,却奇异地穿透了海风:

“靚女,你认命唔认命?”

她愣了一下。

认命?

她从小就被告诉要认命。穷人的命,女人的命,被卖给傻子的命。

她抬起头,看著那个人。

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的恐惧,忽然消了大半。

她摇头。

用尽全身力气,哭著喊:

“我不认!我不认!”

她喊得声嘶力竭,嗓子都破了。

年轻人笑了。

“好,那就游过去,去港岛。”

他顿了顿,看著她,那双眼睛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

“我许诺你,给你一个不用认命的世界。”

她看著他。

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的恐惧,忽然消了大半。

“好!”

她咬咬牙。

脱掉鞋子。

那双鞋是她唯一的鞋,补丁摞补丁,但此刻,她连看都没看一眼。

她下了水。

就算是南方的宝安县,十二月的海水,依然冷得像刀子在割。

那寒意刺进骨头里,让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她拼命游,拼命游,身后是越来越远的灯光,前面是黑漆漆的海面,海浪一个接一个打过来,呛得她咳嗽。

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游到对岸,不知道对面等著她的是什么,只知道不能回头。

回头就是死。

游到一半的时候,她实在游不动了。

手脚僵硬,浑身发抖,眼前一阵一阵发黑。

她感觉自己正在往下沉,往下沉,往那个黑暗的、冰冷的海底沉下去。

她以为自己要死了。

就在这时候,那个声音又在耳边响起。

“加油,顶住,就快到了。”

那声音很近,像是在她耳边说的。

她睁开眼,想看看那个人在哪里。

但周围什么都没有,只有漆黑的海水,只有呼啸的海风。

“等阵你游到对面,我带你去食港岛最好吃的云吞麵。”

那个声音继续说。

“永合成那家,藏在巷子里,汤底用大地鱼熬的。云吞皮薄得透明,能看到里面的虾仁,粉红色的,一口咬下去,汁水都爆出来。”

她不知道永合成是什么地方,不知道大地鱼是什么味道,不知道云吞麵长什么样子。她从小吃的只有红薯稀饭,逢年过节才有碗白米饭。

但那个声音在说,她就在听。听著听著,好像没那么冷了,好像手脚又有力气了。

“將来,你会成为很了不起的女人。”

那个声音继续说。

“整个港岛都会认识你。你的照片会上报纸,你的名字会写进歷史。那些当初看不起你的人,那些欺负过你的人,他们会在报纸上看到你,会指著你的照片,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不知道什么叫上报纸,什么叫写进歷史。她连字都不认识几个。

但那个声音在说,她就信了。

然后那个声音开始唱歌。

一首她从没听过的歌。

旋律盪气迴肠,像海浪一样起伏,像海风一样呼啸,又像有什么东西在胸腔里燃烧。

歌词她有些听不懂,依稀记得好像是:

“钢铁锅,含眼泪喊修瓢锅,坏缺烂角的换新锅瓢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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