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98章 审判  星铁:第一天才的苦逼师兄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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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想做饭而被指指点点了……啊,不应该狡辩,牢爸牢妈干了一天活,理论上应该由我这个宅子做饭……但是我真的不想做饭,站上一会脚就痛。)

(最麻烦的就是洗碗,每次看见一堆干掉的刷不乾净的脏碗就很无力——於是我就想乾脆不洗锅炒菜……但是这很缺德啊,会生病吧。)

审判庭的光线很暗。

不是那种阴森恐怖的暗,是那种“我们想让你看不清法官表情所以故意调暗”的暗。

墨尔斯被两个士兵押著站在被告席上,纯白的眼眸扫过周围的环境——

木质的高台,雕刻著云纹的护栏,以及坐在最高处那个穿著深色长袍、表情严肃的中年男人。

法官。

墨尔斯在心里给他打了个標籤:严肃型官僚,长生种,职业生涯平稳无波折,大概率不会处理过什么离谱案件。

今天要破例了。

“堂下何人?”法官开口,声音低沉威严。

墨尔斯沉默了一秒。

“……墨尔斯。”

“姓氏?”

“埃里博斯。”

法官低头在卷宗上写了几个字,然后抬头:“种族?”

墨尔斯想了想。

这是一个好问题。

理论上,他应该说实话。毕竟谎言需要维护,而说实话最省能量。

但是说实话的后果……

他看了一眼法官,又看了一眼旁边正在记录的书记官,还有站在两侧的士兵们。

“星神。”他说。

寂静。

长达三秒的、彻底的死寂。

法官手里的笔停在半空,书记官的表情凝固在脸上,士兵们面面相覷。

然后——

“咳。”法官轻咳一声,在卷宗上写了几笔,“种族:不明。备註:自称星神。”

墨尔斯:“……”

他就知道。

“年龄?”

“不確定。大概……”

他算了算。从量子之海漂来的时间,加上在学院的时间,加上成为准星神之后的时间,加上时间跳跃带来的混乱——

“可能比你们仙舟的歷史长一点。”他最后说。

法官的笔又停了。

他抬起头,看著墨尔斯,眼神里带著一丝“你认真的吗”的复杂情绪。

“籍贯?”

“出云。”

法官低头翻了翻面前的资料,又抬头看了看旁边的书记官。书记官摇头。

“没有查到『出云』这个星球。”法官说。

“正常。”墨尔斯点头,“那地方应该已经被虚无吞了。”

法官:“……”

书记官在卷宗上写:“籍贯不明。自称星球已被『虚无』吞噬。”

墨尔斯瞥了一眼那个卷宗,心想这个书记官记性真好,连“虚无”这种词都原样记下来了。

“职业?”

墨尔斯想了想。

他有很多职业。

准星神。秘托邦创造者。星际和平公司p48董事。宇宙偶像大赛冠军。杀虫剂发明者。

但这些说出来,估计都会被记成“妄想症症状”。

“目前无业。”他选择最安全的答案。

法官点头,继续问:“来仙舟的目的?”

“追踪一支箭。”

“什么箭?”

墨尔斯描述了一遍那支紫色箭矢的特徵——蕴含大量虚数能量,紫白色,速度极快,足以毁灭星球。

法官听完,沉默了几秒。

然后,他看向旁边的书记官,压低声音问:“最近有收到关於『毁灭性箭矢』的报告吗?”

书记官摇头。

法官又看向两侧的士兵:“你们听说过吗?”

士兵们齐齐摇头。

法官回过头,看著墨尔斯,眼神里带著一丝“你確定不是幻觉吗”的怜悯。

“那支箭,”他缓缓说,“可能只有你一个人看见?”

墨尔斯沉默了。

他能怎么说?说那支箭的速度太快,普通人的肉眼根本捕捉不到?说他能看见是因为他是星神?

算了。

“可能吧。”他说。

法官点头,在卷宗上又写了一笔。

“你之前说,你从天上来,直接飞过来的,没有船,没有跃迁舱?”

“对。”

“怎么做到的?”

墨尔斯想了想,决定用最通俗的解释:“瞬移。”

法官的笔又停了。

他放下笔,双手交叠放在桌上,用一种“我需要非常有耐心才能继续这个对话”的表情看著墨尔斯。

“你是说,”他缓缓道,“你会瞬移?”

“对。”

“从別的星系,直接瞬移到仙舟?”

“对。”

“没有任何交通工具?”

“对。”

法官沉默了三秒。

然后,他深吸一口气,转头看向旁边的律师——一个穿著深色正装、表情严肃的中年男人。

“你有什么要问的?”

律师站起来,走到墨尔斯面前。

“你说你叫墨尔斯·埃里博斯?”他问。

“对。”

“你说你是星神?”

“对。”

律师的嘴角抽了抽:“你知道星神是什么吗?”

墨尔斯看著他,纯白的眼眸里没有任何波动。

“知道。”他说,“我就是。”

律师深吸一口气,换了个方向:“你说你来自於一个叫『出云』的星球?”

“对。”

“那个星球已经被『虚无』吞噬了?”

“对。”

“你亲眼看见的?”

墨尔斯想了想。他確实“看见”了——通过八號的视角,通过赞达尔的处理,通过那些被整理的废墟和那轮新生的太阳。

“算吧。”他说。

律师点点头,继续问:“你说你来仙舟是为了追踪一支箭?”

“对。”

“那支箭只有你一个人看见?”

“……对。”

律师沉默了几秒。

然后,他忽然问:“你说你是星神,那你应该拥有超出常人的能力。能展示一下吗?”

墨尔斯看著他。

展示?

用什么方式?

用“隱秘”让所有人看不见他?那会引发更大的混乱。

用“秩序”把审判庭重新装修一遍?那肯定会被当成更严重的精神病。

用“纯美”让整个空间变得更和谐?那……好像也没什么问题,但估计也证明不了什么。

他想了想,抬起右手——那只浮空的断手。

律师的目光落在那只手上,瞳孔微微收缩。

“这只手……”他喃喃。

墨尔斯让断手在空气中转了一圈,然后变形成那部“手机”,再变回来。

律师沉默了。

他看著那只断手,看著墨尔斯平静的表情,然后——

“这是义肢?”他问。

墨尔斯愣了一下。

“……什么?”

“义肢。”律师重复,“假肢。內置了某种悬浮装置和变形机构。很先进的技术,但本质上还是工具,不是『能力』。”

墨尔斯张了张嘴,想解释,但又不知道从何解释。

从某种意义上说,律师说得对——这只断手確实是“工具”。是他用自己的概念能力锻造的工具。但它不是义肢,不是机械,不是任何可以被复製的技术。

“算了。”他说,“你不信就算了。”

律师点点头,回到自己的位置。

法官再次开口:“关於伤人未遂的指控,你有什么要解释的吗?”

墨尔斯想了想当时的情况——他骑在那个队长身上,右手变成纸剑的雏形,威胁要——

“当时……”他斟酌著说,“我想买薯饼。”

法官:“……”

律师:“……”

书记官停下了笔。

“薯饼?”法官重复。

“对。”墨尔斯点头,“他们把我的薯饼摊撵走了。我很生气。”

法官沉默了几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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