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百零二章:最擅长  逃荒种田:我的金手指是个垃圾桶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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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现在也是一样的,你在国子监混的如鱼得水,哪怕是家世比我们好的,你也能与他们做成朋友,还不会让他们低看了你,这便是你所擅长之事。”

在这一点上,方梨都是自愧不如的。

她大哥要是在现代的话,肯定会是个销售,还是销冠的那种。

但这世界上的所有事情都是可以交易销售的,只要他利用好自己的长处,之后也定能走好自己的路。

方澄若有所思,一时没有说话。

江瑾文看著侃侃而谈的少女,这会儿不像今日刚见时那样疏离了,说起这些事情来,整个人都在发光。

他有一瞬间又想起了当年那个与他做生意时,满脑子都是各种各样的机灵主意的小姑娘来。

原本以为她性子变內敛了不少,现在看来其实並没有多少变化。

只是太久没见,到底是有点拘谨了。

他唇角含笑,看向方梨:“那令微觉得我擅长什么?”

江瑾文的声音很好听,特別是这样故意压低了语调带著些调笑意味时,尾音上扬,莫名的繾綣。

方梨觉得自己的耳朵都麻了一下。

她想了想,看向江瑾文说道:“江师兄与我一样,最適合做奸商。”

话音刚落就被亲爹拍了一下,方式谷不赞同道:“说什么呢,什么奸商,你这生意做的都快成菩萨了。哪个奸商像你似的?”

“只是一种形容嘛,我用词不当好了。”方梨嘻嘻笑道。

她端正了態度:“江师兄脑子聪明,比我们都聪明,这便是你最大的优点。一通百通,学什么都快,你不用最擅长什么。”

她眨了眨眼睛:“你只要想做什么,你都会擅长的。”

在苍州那样贫瘠的地方,还有家族拖后腿,都阻止不了他前进的步伐。

只要稳步前进,他的未来便会是一片光明。

少女一双眼睛里盛满了真挚,这便是她內心深处最真实的话。

饶是江瑾文觉得他自己这些年脸皮早就练的刀枪不入了,突然听到这么直白真挚的夸奖,脸上都忍不住泛起了些红晕来。

“那我呢?”

不待江瑾文说话,谢知简先开了口问道。

方梨看向谢知简,一双大眼睛弯成了月牙状:“我觉得知简哥你应该很適合做御史。”

头铁,情商低不会说话,一开口就容易得罪人,还一肚子坏水,真得罪了谁,也不怕別人报復。

因为没人能报復得过他。

但是心是好的,有底线也有仁心,这便很好了。

“跟咱们做邻居的就有位御史大人,我觉得你跟他应该很有话聊的。”

谢知简:......

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她的语气怪怪的,不像是夸人的话。

但他还是认真记下了方梨所说的话。

至少方梨对他能考上进士看起来还是挺有信心的,不然也不会说让他做御史了。

他一个小秀才,哪能做官啊?

想到此处,他觉得方梨应该还是在夸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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