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人傻钱多 七零:嘎了全家后我揣孕肚追夫
之前都是村里人找她缝衣服,今天竟然来了个生面孔。
冯淑兰眯著眼打量一番,那小姑娘长相清秀、穿著体面,一看就是城里大户人家的闺女,手里肯定不缺钱。
城里人咋会大老远跑到这穷乡僻壤来,就为了找她缝件衣服?真是人傻钱多,脑子有问题!
何静这趟买卖,又不知道得赚多少钱。
冯淑兰咬著牙,心里的嫉妒像野草一样疯长,
赚那么多钱,也不知道给他们分点,整天带著个拖油瓶白吃白喝,也不嫌丟人!
冯淑兰气得咬牙切齿,眼神死死盯著紧闭的房门,恨不得在门上烧出个窟窿来。
突然,她眼珠子一转,像是想到了什么,连忙压低声音,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虎娃,你去找你表妹,让她陪你骑大马,去吧去吧。”
说著,就把虎娃往里屋推。
偏房里,何静坐在缝纫机前,手上捧著宋乔安带来的布料,凑到眼前仔细端详。
“你確定要用这张毛皮做手套?”她又问了一遍,还是有些不確定。
“不能用毛皮吗?”宋乔安搓了搓鼻尖,不好意思道:“我不太懂这些,就隨便买的,您说应该用啥好,我再去买就是了。”
“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何静连忙摆手,笑著解释,“用毛皮很好,防水又保暖,就是…有点太贵了,我们平时都捨不得用毛皮做手套。”
村里人一般都用最便宜的麻布做手套,好一点就用毛线织一双,里面塞点棉花,这就已经是顶顶好的了。
至於皮毛,他们想都不敢想,农民的手哪有精细的,都粗糙得跟树皮似的,要不是怕磨出泡耽误干活,他们才懒得管呢。
皮毛可贵了,有些村民上山打猎,剥下来的毛皮也都是拿去卖掉,从来不捨得自己留著做衣服。条件好的,像公社干部,也顶多做一双毛皮靴子,留著最冷的时候穿。
何静用指尖轻轻摩挲著皮子,眼神里满是讚嘆,这手感真好,她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好的料子。
宋乔安挠了挠头,笑著说:“我是想当做礼物送给…送给朋友的,贵点应该的。”
何静瞭然,眼里闪过一丝笑意:“也是,送礼嘛,贵点才显得体面。”她隨即问:“那你量尺寸了吗?”
“量了!”
之前给傅宸暖手,她就趁机比了比,想了想,宋乔安张开手,按在布料上,拿著粉笔,大致勾勒出傅宸手掌的尺寸。
虽然是量身定製,但每个人的手型都差不多,而且手套是有弹性的,何静经验充足,只要长宽定住,做出来的尺寸就不会错。
看著描绘出来的轮廓,何静隨口说道:“是个男生啊。”
“额…对。”宋乔安脸上微微一红,点了点头。
何静看她这模样,心里已然明白几分,男生,还是朋友,还要送礼物,那不就是男朋友咯。
她笑了笑,没有再多打听,只说道:“行,那我心里就有数了,缝製皮毛比普通布料费时间,你最早可以一周后来拿。”
说完,她看著少女姣好的面容,又赶紧补充道:“你不是本地的吧?如果不方便来拿,我也可以给你送过去。”
她没多问,但宋乔安一进门,那白嫩的脸庞、精致的打扮,再加上隨手就能买最好的皮毛送人,一看就不是本地人,肯定是有钱人家娇养的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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