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他自己先得信这个理 绝望的人啊,接受我的灵魂之种!
……
画面骤然切换。
一个普通的下午,他在教室批改作文。
窗外阳光正好,学生们在操场上嬉闹,笑声隱约传来。
手机震动。
陌生號码。
他接起来,那头是一个压抑的声音:“请问是孟昭暉的家属吗?我是他同事……出事了。”
“出事”是什么意思?
他当时没懂。
只觉得脑子嗡的一声,像是被人狠狠敲了一棍。
等他赶到省城,站在停尸房內,看见那张熟悉的脸变得苍白僵硬时,才明白“出事”意味著什么。
官方说法:畏罪自杀。
涉嫌诬告陷害,在被调查期间跳楼身亡。
畏罪?
自杀?
那个从小护著他的人,那个说“有哥在呢”的人,怎么会自杀?
孟昭文站在尸体前,脑子里一片空白。
他伸手想去碰哥哥的脸,却被工作人员拦住:“家属请节哀,不要触碰遗体。”
他收回手,指甲深深掐进掌心。
那一刻,他忽然想起哥哥最后一次回晨曦市时说的话:“最近省里有些事不太平,我可能要忙一阵子。你安心教书,別担心我。”
原来,那不是忙。
那是赴死。
……
接下来的画面,是长达七年的漫长跋涉。
他辞了工作,留在省城,开始自己查。
最初半年,他像个无头苍蝇。
没有关係,没有门路,没人愿意跟一个“诬告犯”的弟弟说话。
他蹲在哥哥生前租住的小区门口,一遍遍问邻居、问小卖部老板、问每一个可能见过哥哥的人。
“您见过我哥吗?他最后几天有没有异常?”
“听说他得罪了人?”
“有没有人来找过他?”
得到的回应大多是摇头,偶尔有人压低声音说:“小伙子,別查了。你哥惹的是不该惹的人。”
但他不信邪。
慢慢地,他拼凑出真相:哥哥无意中成了某个案子的证人。
那案子涉及宋明章——王宏远的亲信幕僚。
哥哥只是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东西,就成了“必须处理掉”的人。
七年。
他用了整整七年时间,一点一点收集证据。
那些材料堆起来有一人高,每一页都是用时间、用钱、用低声下气换来的。
他跑遍了省城的每一个衙门,递过无数份材料。
对方总是客客气气:“情况我们了解了,回去等消息。”然后石沉大海。
但他没放弃。
因为人可以暂时弯腰,但不能跪著活。
他自己先得信这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