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少女的心思(6K,求周二追读!) 重生87,我的女友来自1907
她想了想,还是换上了昨晚没洗的布鞋。
毕竟要进山,这新买的鞋子还是不怎么方便,她也不捨得继续弄脏了。
换上工装后,她轻手轻脚地走到门口,拉开门閂。
木门“吱呀”一声,很轻,但还是响了一下。
她顿住,回头看了一眼隔帘那边。
呼吸声没停,还是那么均匀。
她鬆了口气,取来搪瓷盆,闪身出去。
她习惯了每天晚上就提前將第二天早上要洗漱的用品放在盆里。
这样早上就能直接拿到外面,不会因为拿东西弄出动静,吵醒李卫东
外面天色还暗著,东边天际刚露出一线鱼肚白,像谁用指甲在深蓝的夜幕上划了一道浅浅的痕。
棚户区还睡著,只有零星几处亮著灯。
那是更早起的人家。空气里飘著淡淡的柴火烟味和露水的潮湿气息。
她从旁边的水盆里舀出两瓢水,凉凉的。
洗漱后,整个人也都精神了。
喝了杯温水,背上竹篓,柴刀別在腰间,她关上门,
棚户区许多人还睡著,但路上已经有不少人往山脚去了。
恰好,在往后山时,碰上了准备出门的张建国夫妻。
“阿妹啊,又这么早进山啊。”阿珍婶子朝林秀英低声笑问著,也是怕吵醒还没起的人。
“嗯嗯,婶子。早啊。”林秀英点点头。
“早上雾气重,湿气也重,地上滑,小心点。”阿珍叮嘱道。
“会的,”林秀英好奇:“昨晚的废品拉去卖了吗?还有,电视能看了吗?”
张建国笑了笑:“对,不敢过夜。电视能看,清楚得很!
昨晚上看了两集《万水千山总是情》,你婶子看得眼泪汪汪的。”
阿珍婶子瞪了他一眼:“去,胡说什么。”
张建国嘿嘿笑,继续说:“就是信號不行,那个室內天线太差了,老有雪花。
今天我去看看能不能买个鱼骨线。东仔说他做的那个信號不怎么好,让我去买一个就行。他说布心村里就有卖的,也不贵。”
林秀英点点头。
她想起昨天李卫东说的,自己做太费时间。
她不太懂这些,但她知道卫东哥说的肯定有道理。
“那我就先走了。”张建国看了看天色,“早点去,能赶上第一批。晚了好货就让人挑走了。”
他也不多逗留,推著三轮车,跟著几个同样早起的男人一起,往山下去了。
车軲轆碾过土路,发出“咕嚕咕嚕”的声响,在清晨的薄雾里传得很远。
阿珍则是和林秀英目送张建国蹬著三轮车下山去。
就在这时,林秀英忽然想起什么。
昨晚那个问题,卫东哥答得含含糊糊,她琢磨了一晚上也没太明白。
现在正好,阿珍婶子在。
“婶子,”她轻声开口,声音有点紧,像怕惊动什么,“我问个问题,这……女朋友是什么意思?”
阿珍婶子愣了一下。
她看著林秀英,看著这个站在晨雾里的年轻姑娘。
长得十分俊俏,穿著深蓝色工装,腰里別著柴刀,背上背著竹篓,脸上乾乾净净的,眼睛黑白分明,正认真地看著她,等一个答案。
阿珍婶子忽然笑了。
不是笑话,是那种“我懂了”的笑。
那双阅尽世事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促狭的笑意。
“哟,这大清早的,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来了?”
她凑近了两步,压低了声音:“是不是昨天晚上,东仔跟你说了什么?”
林秀英疑惑,摇了摇头:
“没呀……就是昨天去铺仔买东西,听旁人说的。我不大懂。”
“妹子,婶子告诉你。”
阿珍拍了拍围裙上的灰,语气变得正经了些,却透著一股子热乎劲儿,“女朋友,那就是『对象』。
就是这人啊,不仅是你朋友,还是你准备要把日子过到一块儿去的人。”
林秀英眨了眨眼:“过日子?”
“对。”阿珍咧嘴笑了笑,“在老家,咱们叫『定亲』,叫『相好的』。在这城里,时兴叫『女朋友』。
这意思就是,他把你当自个儿人了,不是那种隨隨便便的远房亲戚,是要这就著两口子过日子的人。
要是別人说你是他女朋友,那就是在別人眼里,你是他屋里人,是他名分上的人。懂不?”
林秀英的耳尖悄悄红了。
在佛山时候,要么是跟著师父救死扶伤,要么就是习武走鏢,要么就是跟著师娘师姐干一些女工的活。
她也没有接触过这些。
至於成亲什么的,师娘也总说不用急,她也就没往那方面想过。
“可是,”她小声说,“卫东哥说……是女性朋友。”
阿珍婶子又笑了。
“他真这么说?”
“嗯。”
“那你怎么想?”
林秀英没说话,她也不懂。
阿珍婶子看著她,眼神里有点过来人的瞭然。
“阿妹,”她放轻了声音,“你卫东哥对你好不好?”
林秀英没有犹豫,点点头。
“怎么个好法?”
林秀英想了想,慢慢地说:“他给我买衣服,买鞋子,给我吃的,住的,还会修东西……”
她顿了顿,声音更轻了:“他蹲在地上,给我穿鞋,也很细心。”
阿珍婶子听著,脸上的笑容慢慢淡了,变成一种更柔软的表情。
“那就对了。”
她说,“一个男人对你好不好,不在他说什么,嘴巴嘴皮子上下一搭。谁都会会,而是在看他做了什么。他做的这些,比说一万句甜言蜜语都实在。”
林秀英低著头,看著自己脚上那双旧鞋。
鞋帮上沾著露水打湿的草屑。
林秀英自己依旧想不明白,为什么李卫东对她这么好。
明明是萍水相逢,相识不过是十来天,自己还是从八十年前来这里的。
但他信了,没觉得自己是疯子。
相处这段时间也是规规矩矩,没有逾矩之礼,在赚了钱后,也立即给自己买了床被、拉了帘子。
也十分细心周到。这些因素,也是她昨晚说谢谢的原因。
林秀英抬起头,看著三號棚。
看不见里面的光,但她在想,隔帘那边,卫东哥应该还在睡,而且被子盖到了脸上,只露出了头髮。
“我……”她张了张嘴,又闭上。
阿珍婶子没催她。只是伸手,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
“不急。”她说,“这种事,对女孩子家来说,急不得,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慢慢想,想清楚了就行。”
阿珍婶子忽然又说:“阿妹。”
“嗯?”
“你知道我家建国,当年是怎么追我的吗?”
林秀英看著她,单纯地摇摇头。
如果是打架习武,她很懂,但对男女之事,是真的不懂。
“他啊,那时候在老家种田,穷得叮噹响。我爹不同意,嫌他家太穷了,连房子都是牛棚屋。但他也不吭声,就是天天来我家帮忙干活。
挑水,劈柴,修房子,什么活都干,我爹也总是挑刺,但他都没有在意,干了半年后,我爹终於鬆口了。
我爹说,家里穷只是一时的,只要男人能干事,脾性好,就不用担心还会穷,也不用担心被打骂。”
阿珍婶子笑了笑,“他从来没说过甜言蜜语的话,但是……”
她顿了顿。
“他做的那些活,比说什么都强。我爹说的,男人最为重要的是控制得住脾性,能扛得起事,也不怕事。
有这三点,这男人就差不到哪去。至於勤劳、吃苦、挣钱的本事,有我说的那三点,这后面这三点也不会差。”
林秀英没说话。
但她听懂了。
“懂了。”她轻轻点了点头,声音很小。
但嘴角却忍不住微微上扬,抿出一个小小的梨涡,“谢谢婶子。”
“谢什么,你这丫头……去吧,再不上山,太阳就出来了。”
林秀英点点头。
继续往上走。
山路越来越陡,两边的灌木丛越来越密。
露水打湿了她的裤脚和鞋子,凉丝丝的。
进了山,林子密起来。
晨雾在林间繚绕,像一层薄薄的白纱。
鸟叫声清脆,从四面八方传来。
地上铺著一层落叶,踩上去软软的。
林秀英的脚步比刚才轻快了许多,脚下的布鞋踩在湿漉漉的泥土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可她心里却像是踩著棉花。
进了后山,雾气更重了。
这里是未开发的荒地,到处是疯长的野草和杂树。
林秀英找到了一片野竹林。
这里的竹子细长坚韧,是做天线撑杆的好材料。
她选中一根手腕粗细的青竹,拔出腰间的柴刀。
“咔嚓。”
手起刀落,切口平整利落。
她没砍多,只砍了一根最直的,去枝去叶,只留下三四米长的主干。
之后开始捡柴。
松枝、硬木、干透的枯枝,都是好柴。
她挑了几根粗的,砍下来,码在路边,等回来时一起背下山。
又看蘑菇。
山里露水重,今天应该有。
她蹲下身,拨开落叶,仔细找。
果然,在一棵老松树下,找到一小丛灰褐色的蘑菇,伞盖饱满,沾著露水。
她小心地採下来,用一片大树叶包好,放进背篓里。
但这一路过来,都没见到野鸡之类的野味。
一边采,一边想。
想阿珍婶子的话。
想卫东哥给她穿鞋的那个下午。
想昨天晚上,他坐在工作檯前修电视,她在帘子那边写字。偶尔抬头,能看见帘子上他的剪影,低著头,手一动一动,烙铁滋滋响。
想他说的“女性朋友”。
想阿珍婶子说的“两个人处对象”。
想著几人都说是“女朋友”。
只有卫东哥说是“女性朋友”。
她蹲在那里,手里攥著一朵蘑菇,一动不动。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站起来,继续往前走。
太阳慢慢升高了,晨雾开始散。
阳光从树叶缝隙里筛下来,在地上洒满斑驳的光点。
她砍了一捆柴,又采了小半篓蘑菇。够用了。
往回走的路上,她想起一件事。
昨天晚上,卫东哥问她:那你觉得呢?
她没回答。
当时她不知道该怎么答,也不知是什么意思。
现在,好像还是不知道。
但她知道另一件事。她不想离开这个棚屋。
不想离开那个掛著淡蓝色窗帘的地方。
不想离开隔帘那边,那个均匀的呼吸声。
或许这就够了吧?她想著。
走到山脚时,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来了。
阳光暖洋洋的,照在身上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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