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三十二章 调查  刑辩双雄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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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是方远送来的。不是快递,不是邮件,是人肉带过来的。方远从国际刑警驻h国联络处驱车四个小时,亲自送到沈牧之的酒店楼下。他把一个牛皮纸袋交到沈牧之手里,说了句“小心”,转身就走。沈牧之没有问他去哪,方远不会回答。他们这种人,知道得越少走得越远。

案卷很厚,复印件的纸张泛著微微的潮气,边缘有些捲曲,h国的雨季还没过完。沈牧之坐在酒店的桌前,把那沓纸一页一页地摊开。监控录像的截图、尸检报告的扫描件、证人的证言摘要、凶器的鑑定书,每一样都像一块烧红的砖,垒在那堵他答应要推倒的墙上。他没有开灯,窗帘拉著,只有笔记本电脑屏幕的蓝光映在他脸上。他把案卷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再从尾到头看了一遍。在读到凶器鑑定书第三遍的时候,停住了。

“送检凶器为单刃匕首,刀身长十二厘米,刀柄材质为塑料。刀身检出苏景明的指纹三枚,位於刀柄前部、中部及后部。刀身其余位置未检出可识別的指纹。刀柄未检出被害人指纹。”

沈牧之把那段话又读了一遍。刀柄上没有被害人的指纹。如果苏景明说的是真的——被害人先动手,从桌上拿起刀,衝过来——被害人的手指应该握过刀柄。握过,就会留下指纹。指纹没留下,是擦掉了,还是根本没握过?他把凶器鑑定书抽出来,单独放在一边。然后翻开尸检报告,被害人的伤口在腹部,单刃刺入,从左向右,由上向下,角度大约是四十五度。他在脑海里还原那个姿势。

一个人站在对面,右手持刀,捅进对方腹部,刀尖从左向右走,从上向下切。苏景明是右撇子,他用右手持刀捅人,刀口的角度吻合。但如果是被害人先握住刀柄,苏景明再从被害人手里夺刀——姿势就不一样了。夺刀时两个人的手会缠在一起,刀尖的方向会变,伤口的轨跡也会变。伤口的轨跡不像是夺刀造成的,像是直接捅的。沈牧之把尸检报告也抽出来,放在凶器鑑定书旁边。

他在笔记本上写下凶器鑑定书的两处矛盾,又写下尸检报告中对伤口轨跡的描述,在两行字之间画了一条线,线的两端空著,不知道谁在等谁。他把案卷推到一边,从抽屉里拿出那份还没写完的代理词。只写了一个开头,“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底下是空白的。他不知道该怎么写下去。他不知道苏景明说的是不是真话,但他知道他必须替他写这份代理词,不是因为相信他,是因为秦墨在地下室里等著那扇门打开。他答应了苏景辰,他不能反悔。

他把空白的代理词塞回抽屉,拿起手机,拨了方远的號码。

“方远,帮我查一个人。陈国栋,外號老陈。苏景明的人,案发当晚也在现场。”

“查到了怎么办?”

“把地址给我。”

“你要去找他?”

“他在躲。苏景辰也在找他。我要比他快。”

方远沉默了片刻。“沈律师,你不是警察。”

“我知道。”

“你知道还去?”

“秦墨在他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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