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 第一次杀人的季珩珩 小欢喜之季珩珩的开挂人生
季珩珩看了看手錶。
六点四十七分。
天色已经暗到了临界点——再过十几分钟就会彻底黑下来,但还没完全黑。
这是他们选择的时刻。
不是深夜,不是凌晨,是昼夜交替的这个模糊的、曖昧的、人的眼睛最不適应的时刻。
白天工作了一天的人在这个时刻最容易疲倦,即將接夜班的人在这个时刻最容易走神。
太阳落山之后的那半个小时里,人的瞳孔在从明到暗的过渡中不断调整,却始终无法完全適应,看什么东西都隔著一层灰濛濛的纱。
季珩珩把枪管架在一块凸起的岩石上,调整了一下姿势,让自己趴得更舒服一些。
这个姿势要维持很久,可能会维持到天亮,所以他必须找到最省力的、肌肉最放鬆的、不需要额外力气去维持的那个点。
他花了大概三十秒来调整,最后找到了——左肘撑地,右肘悬空,枪托抵紧右肩窝,脸颊贴在枪托的贴腮板上,手指搭在扳机护圈外面。
他把瞄准镜的十字线对准了园区大门左侧的那个岗哨。
岗哨是一个用沙袋垒成的半圆形掩体,里面站著一个穿迷彩服的人,怀里抱著一把枪,枪口朝上。
那个人站得很隨意,身体的重量全压在右腿上,左腿只是虚虚地撑在地上,像一棵长歪了的树。
他在抽菸,菸头的火光在瞄准镜里忽明忽暗,像一颗正在跳动的红色小心臟。
季珩珩看著那个菸头,看著它在黑暗中一明一灭,看著它反射在瞄准镜十字线下的幽绿光芒里,像一个小小的、橘红色的、正在燃烧著的句號。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
他从来没有杀过人。
上辈子没有,这辈子也没有。
他开枪打过靶子,打过野兔,打过啤酒瓶,但从来没有对著一个人扣过扳机。
他不知道子弹穿过人体是什么感觉——不是物理上的感觉,是心理上的。
他不知道那一枪打出去之后,他的手会不会抖,他的心跳会不会加速,他的胃会不会翻涌,他的脑子里会不会反覆回放那零点几秒的画面。
他深吸一口气,把十字线稳稳地压在目標眉心往下两厘米的位置。
这是王建国教他的:打头,瞄准眉心往下两厘米,因为子弹在飞行过程中会微微上飘,而且人在中枪的一瞬间会本能地后仰,瞄眉心会打到额头,不一定致命,瞄鼻樑才是最有把握的。
“所有人注意。”
季珩珩的声音在通讯频道里响起来。
他的声音不大,很平静,像在会议室里说“会议开始”一样平静:“听我的命令。我喊三、二、一,一起开枪。三之后是二,二之后是一,听到一,打。”
耳麦里没有声音。
所有人都听著。
“三。”
季珩珩的食指从扳机护圈外面移到了扳机上。
扳机是弧形的,金属的,表面有细密的防滑纹路,他的指腹贴上去的时候感觉到那些纹路像一道道极细的沟壑。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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