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9章 聊天记录 官路争锋:从副师转业开始
对方每次都回復得很专业,分析每个平台的催收特点,说哪个可以谈延期,哪个可以谈减免,哪个可以谈分期。
还发来一些“成功案例”的截图,显示某某客户通过他们协商,债务减免了多少。
10月9日,李浩问:“如果我委託你们,大概多久能办好?”
对方:“一般需要一到三个月。我们会先发律师函给银行和平台,然后正式谈判。这段时间,催收电话会减少,我们会教您如何应对。”
李浩:“费用怎么收?”
对方:“您的总债务三十四万左右,按百分之十二收取服务费,是四万零八百。”
“考虑到您目前困难,我们可以先收三万,剩下的等协商成功后再付。”
对方是按他实时总欠款来计算的,连逾期產生的那些利息都算在了里面。
李浩犹豫了几天。
聊天记录里,他反覆问:“真的能办成吗?”“会不会是骗人的?”“你们公司有资质吗?”
对方每次都耐心回答,发来公司的营业执照照片,发来“律师团队”的合影,发来客户的好评截图。
还承诺签订正式电子合同,受法律保护。
10月15號,李浩终於下定决心:“好,我委託你们。但我现在只有三万,是找亲戚借的。剩下的等办成了再给,可以吗?”
对方:“可以。我们先签合同,您付款后,我们立即启动工作。”
接下来是电子合同的连结。
郑龙让小陈点开看。
合同很正式,有甲乙双方信息,有服务內容,有费用条款,有违约责任。
甲方是“北湖省简道法律諮询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是李浩。
服务內容是“协助乙方与债权人协商债务重组事宜”。
费用是“总服务费四万零八百元,首付三万元,余款待服务完成后支付”。
合同最后有电子签名,李浩的名字,还有公司的公章。
十月十六號,李浩通过威信转帐,分三笔转出三万元。
对方收款后,发来一个“工作启动確认函”,说会在一周內发出律师函。
之后的聊天记录,就是李浩每隔一段时间询问进展。
“王顾问,律师函发了吗?”
“发了,等对方回復。”
“催收电话还是很多,怎么办?”
“不要接,或者告诉他们已经委託律师处理。”
“某某平台今天又打电话说要起诉我。”
“別担心,那是催收手段,我们已经在和他们法务沟通。”
记录一直持续到今年一月初。李浩问得越来越急,对方回復得越来越慢。
最后几条,是一月十五號。
李浩:“王顾问,你不是说某某网贷已经谈好了延期五年吗?为什么我今天又接到催收电话?”
对方:“可能是第三方催收,还没收到通知。我再去確认一下。”
李浩:“还有建国银行,你说已经谈好了延期三年,然后本金分期。为什么派出所今天给我打电话了?我查了,真是派出所的电话。”
对方:“派出所?什么情况?你把通话记录发我看看。”
李浩发了一张截图,是通话记录的页面,显示“城中派出所”。
对方:“你先別急,我去核实一下。可能是银行那边没沟通好。”
李浩:“你们到底办没办好?我都等三个月了,钱也给了,怎么一点效果都没有?”
对方没有回覆。
李浩又发了几条:“在吗?”“回话!”“是不是骗人的?”
最后一条消息后面,显示红色感嘆號。消息未发送,对方已將他刪除。
聊天记录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