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老兵的约会 黑袍:我这真是一家普通安保公司
士兵男孩討厌这座城市。
1983年他最后一次站在时代广场的时候,霓虹灯还没有那么刺眼,街上的人也没有一个个低著头盯著手里那块发光的玻璃板。那时候的纽约有爵士乐、有烟雾繚绕的酒吧、有穿著皮草大衣的女人冲你拋媚眼。
现在呢?
到处都是那种该死的电动滑板车,骑车的小子们剃著半边脑袋,裤子松到快掉下来。每隔三十米就有一块巨型电子屏,上面轮番播放著沃特集团的超级英雄gg。
士兵男孩把棒球帽的帽檐压低了一些,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他穿著一件旧皮夹克,里面是白色t恤,下面是牛仔裤和工装靴。看起来就像一个身材过於壮硕的中年退伍兵。
他右手搂著一个女人的腰。
康妮·弗朗西斯,七十四岁。银白色短髮打理得很整齐,穿著一件酒红色羊绒外套,脖子上围著丝巾。她的脸上有很多皱纹,但五官的底子还在,她年轻时一定是个漂亮姑娘。
她现在也很漂亮,至少士兵男孩这么认为。
“你走慢点,”康妮拍了一下他搂在自己腰上的大手,“我的膝盖可不是你那种超级士兵的膝盖。”
“你的膝盖挺好的。”士兵男孩的嘴角微微翘起来,“昨晚你跪在——”
“闭嘴。”康妮瞪了他一眼,但眼睛里带著笑意,“大街上呢。”
士兵男孩哼了一声。
他喜欢这个女人。康妮是他在布鲁克林一家老式爵士酒吧里认识的,那是纽约少数几个还在放查特·贝克唱片的地方。她年轻时当过百老匯的舞台剧演员,六十年代末退休,丈夫十年前去世了。
她知道他是谁。
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康妮就直接问了:“你是士兵男孩?”
士兵男孩当时差点把嘴里的威士忌喷出来。
他喜欢她说话的方式,直来直去,不废话,不装嫩,不会像那些二十多岁的小姑娘一样满嘴都是他听不懂的网络用语。跟康妮在一起的时候,他能假装自己还活在一个正常的年代。
两个人沿著第五大道往北走。
康妮想去中央公园南边那家义大利餐厅吃午饭,说那里的提拉米苏是全纽约最好的。
“你上次说那家牛排馆也是全纽约最好的。”士兵男孩说。
“那是牛排,这是甜品,两码事。”
“都是你说了算。”
康妮侧头看了他一眼:“你今天心情不错?”
士兵男孩没回答。他確实心情还行。布彻尔那帮人最近消停了几天,没人来烦他。佛蒙特州那档子事他还在消化,但至少tnt那两个叛徒已经死了,他心里那块石头算是落了地。
至於祖国人的事……
他不想现在想这个。
“到了。”康妮指了指前面街角的一家餐厅。
士兵男孩正准备推门,一个声音从背后传过来。
“哇哦,哇哦,哇哦。等一下。”
他的手停在门把上。
身后传来三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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