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六十三章 万民吾子  斩灵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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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不能好好与孤说上两句话?”

“不能。”

“安宁,你是不是,讨厌孤?”

“你应该问,自己到底还剩哪一点招人待见。”

她说罢,突然一只手接过他手中的碗,另一只手,竟握住他的手腕,害他不得不掌心朝上。

满满一碗粥,彼时还冒着热气,隔着汤碗,触手仍嫌发烫。

他上一瞬还欢喜于她的亲昵举动,下一转眼就气不打一处来——因为她面上嬉皮笑脸,手上居然将一碗热粥倒扣在他掌心,连粥带碗。

末了,她还若无其事地笑了两声,补上一句:“哎呀呀,这么烫啊,我一不留神没端稳,全洒了。奇怪,你怎么不怕烫呢?”

并没有预料中的勃然大怒,他只是皱了皱眉,一忍再忍,过了许久才答道:“因为孤皮厚。”

这中容也不知打哪儿借来的一身好修养,竟也开始由着她阴阳怪气,最多不过皱皱眉,不再与她硬碰硬。

“哦。”她点了点头,觉得此言甚有理,自己竟不知该如何接下去。

“许多年前孤就说过,咱俩注定纠缠在一起。”他见她气焰不再,这才娓娓道来,“如今,这孩子也是命里注定,该它来到世上。”

“你能不能少说两句?”

“安宁,别再做傻事了,伤人伤己。”

她不接话。

他伸手探向她,她迅速躲过,却发现手中多了一张绢布。

他说:“不止老天,所有人都在帮孤。”

瞻部人向来不敬鬼神,中容却总是口口声声,说什么命中注定。

他既这般受到眷顾,安宁自他眼中,却没有看到半分该有的得意。相反,她却觉得这男子失落之至,无奈之至。

她低头看向手中的绢帛,顿觉天打雷劈,自己无处遁形。

她陡然明白了他因何失落,因何无奈。

她像初识字的幼童,仔细瞧着那张绢帛,似要费许多心思才能辨认其中草字,所以久久未再有其他举动。她想将万千情绪掩藏,奈何修为不足,一举一动,看上去都令人哀伤。

她的手抖得厉害,眼泪扑簌掉落,将绢上的字迹,一一浸润。

绢帛之上,只有短短两行字。

第一行,孤爱万民,如爱吾子。

第二行,安宁,等我。

落款单单一个“琰”字,笔迹大方,如行云流水,不拘一格。

然而那人究竟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写下这两行字的,她却无从得知。

公子琰从来不多言,不多语,他的笔下,他的面上,极难让人看出心思。他的神色深邃悠远,一如他的字里行间。

但这短短十余个字,无疑救了安宁一命,也替中容保住了他的骨肉。

公子琰言下之意,这孩子,他容得下,他会对其视如己出。至于安宁,他也不会放弃。

安宁哭过闹过折腾过,中容哄过骗过翻脸过,两人互相挤兑彼此折磨,眼看着就快要老死不相往来,最终却因公子琰捎来的一封信而止戈——说起来,也是讽刺。

很明显,公子琰的信是写给安宁的。

很明显,这封信中途曾被中容拦截过。

很明显,中容即便藏了一时,纠结再三,还是不得不亲手将书信递于安宁。

许是公子琰早就算准了这一点,这才大大方方地给他的大美人写情书,毫不避讳。

中容望着安宁哭成泪人,心中五味杂陈,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不想接受公子琰的怜悯,抑或是谅解,可事到如今,他却不得不如此。

他理当憎恨公子琰,因为公子琰当年横刀夺爱,不留给他丝毫挽回旧情的余地。现如今,那人又明目张胆地强娶*,有皇天后土为鉴,清风明月作证。

可是那公子琰,又实实在在救了他的女人,他的骨肉,他受着也不是,不受也不是。

中容原本以为,安宁身怀六甲的消息传到胜神,她与公子琰铁定无疾而终。按照公子琰那种见事就躲的德性,不是应该不闻不问,有多远躲多远么?

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公子琰竟会以这种方式,迎面直击这血一样的现实。

论身份,论品貌,论才情,论地位,他样样不落于公子琰,奈何在公子琰面前,他却常常扮演着自取其辱的角色。

就好比此时此刻,他万分无奈,兀自叹道:“如果一开始,你先遇到的人是孤,眼下大概也就不是这番光景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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