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1章 帝国(续) 影视诸天从流金开始
天下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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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署的成立,最先感受到变化的是那些日夜冒着黑烟的工厂。
洛阳城西工业区,原本高耸的烟囱日夜不停地喷吐着滚滚浓烟,遮天蔽日,呛得人喘不过气来。永徽元年五月,环境署的官员们第一次出现在这里。
带队的是环境署首任署长郑明远,一个五十多岁、面容清瘦的老者。他本是工部屯田司郎中,研究水土治理三十余年,曾多次上书呼吁重视环境污染,却始终石沉大海。如今新帝登基,一朝得用,他几乎是以“拼命”的姿态投入工作。
“这个厂,烟囱高度不足,浓烟直接排放,罚银五千两,限期三个月改造!”
“这个厂,废水直接排入洛河,导致下游鱼虾绝迹,罚银一万两,立即停产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这个厂,煤渣随意倾倒,占用农田三十亩,除罚款外,必须将所有煤渣清运至指定填埋场,恢复农田原状!”
有工厂主试图反抗,暗中贿赂环境署官员。结果第二天,行贿者和受贿者双双被皇城司带走,工厂查封,家产抄没,全家流放北疆。消息传出,再无人敢动歪心思。
三个月后,郑明远撰写的一份长达三百页的《洛阳周边环境调查报告》,摆在了易君泽案头。
报告结论触目惊心:洛阳周边三百里内,八成河流已受中度以上污染;空气中煤烟含量,是三十年前的十倍有余;矿山周围,大片土地被矿渣覆盖,寸草不生;一些村庄的井水,甚至可以直接点着——那是地下渗入了太多煤油和化学废料。
易君泽看完报告,沉默了许久。
随后,他下令所有污染超标工厂,限期半年整改,逾期不达标者,一律关停。
这道命令,在洛阳工业区引发了轩然大波。一些工厂主联名上书,声称“整改成本太高,无法承受”、“关停工厂,数万工人失业,谁来负责”。
易君泽的答复依旧简洁:“环境署会派人指导整改。若实在无力整改,可申请搬迁至边疆。帝国幅员辽阔,有的是地方让你们继续开工厂。但洛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最终,有十七家工厂因污染严重且无力整改,被勒令搬迁至西域都护府境内。搬迁费用由朝廷补贴一半。剩下的工厂,多数在期限内完成了整改——建设废水处理池、改进生产工艺。
两年后,洛阳周边的河流,开始重新出现鱼虾的踪迹。
环境署还做了一件大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植树造林运动”。
永徽二年春,环境署颁布《造林令》:凡铁路、官道两侧,必须种植行道树;凡矿山开采完毕,必须进行植被恢复;凡荒山秃岭,鼓励地方官府组织民众植树,所植林木,归植树者所有。
一时间,从辽东到岭南,从陇右到东海,到处都是扛着树苗、提着铁锹的人群。洛阳城外的邙山,三十年前还是光秃秃的荒山,永徽十年时,已是郁郁葱葱的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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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事务署的设立,比环境署更加敏感。
帝国六十年来,对异族的政策一直是以高压为主。华族至上,归化民次之,羁縻民再次之,工役族最底。这种政策确保了帝国的稳定和扩张,但也积累了海量的怨气。
小规模的骚乱、反抗、逃亡,从未断绝。虽然每次都被迅速镇压,但根源并未消除。
易君泽深知,这个问题,不能再用老办法解决了。
民族事务署第一任署正,是宣威使司出身的一位中年文官,姓裴,名怀仁。
裴怀仁曾在西域任职十五年,精通突厥语、波斯语、粟特语,对各民族的风俗、信仰、诉求了如指掌。更重要的是,他在西域期间,曾多次调解华族移民与当地部族的纠纷,以“公正而不失威严”著称。
裴怀仁上任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在全国各主要归化民、羁縻民聚居区,设立“民族事务分署”,派驻专员,受理各类申诉。
这些申诉,五花八门:有归化民状告华族地主强占其土地的;有羁縻民要求朝廷兑现当年“归附时承诺的免税三年”的;有归化民女子被华族男子始乱终弃,申诉无门的;甚至还有工役族偷偷托人递上来的血书,控诉监工虐待的……
裴怀仁的处理原则是:凡有确凿证据、符合帝国律法者,一律秉公办理,无论原告是华族还是异族;凡无确凿证据、或属历史遗留问题者,尽量调解,给双方一个台阶下;凡涉及工役族的申诉,原则上不予受理,但若涉及虐杀、酷刑等严重违法,则密报皇城司查办。
这个原则,既不挑战华族的根本利益,又给了异族一个“讨公道”的出口。
一年后,归化民聚居区的骚乱事件发生率下降了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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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婚条例》的修订,是易君泽新政中最具争议的一笔。
旧例:华族与归化民不得通婚。违者,双方皆削为归化民。
这个规定执行了三十年,从未松动。它的初衷是防止华族血统被“玷污”,也防止归化民通过婚姻“混入”华族。但副作用也很明显:无数真心相爱的人被活活拆散;无数私生子女成为“黑户”,既不算华族也不算归化民;边疆地区的民族隔阂,因此更加难以弥合。
易君泽的新规,看似只是将“一刀切”改为“有条件允许”,实则蕴含着深刻的智慧。
父为华族、母为归化民者,子女为华族。
这一条,保证了华族血统的“向下兼容”。华族男子可以娶归化民女子为妻,子女依旧是华族。这对华族男性来说,是极大的诱惑:归化民女子往往更加温顺、更能吃苦、更懂得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
父为归化民、母为华族者,子女为归化民。
这一条,则是对归化民男性的“鞭策”——想娶华族女子?可以。但你的子女,依旧是归化民。这意味着,你的后代必须付出加倍的努力,通过“抬籍”制度,才有可能在未来成为华族。
女子外嫁归化民者,自动丧失华族身份;男子入赘归化民者亦然。
这一条,堵死了华族女性“向下兼容”的通道。一个华族女子若执意嫁给归化民男子,就必须放弃自己与生俱来的华族身份,与丈夫同甘共苦。这既是对“爱情至上”的考验,也是对华族血统的变相保护。
新规颁布后,朝野议论纷纷。
有华族士大夫指责新规“败坏华族血统”,有归化民青年欢呼“终于有了娶华族女子的机会”,有华族女子愤怒“凭什么男人可以娶归化民,我们却不能嫁”,也有归化民女子暗自庆幸。
易君泽对此一概不予回应。
他只在一次小范围的御前会议上,对几位重臣说了这样一段话:
“华族八亿,归化民六亿,羁縻民四亿,工役族一亿多。这二十亿人,要在同一片土地上共存。硬生生地隔开,总有一天会崩。给他们一条缝,让他们自己钻,自己挤,自己争。钻进去的,是本事;挤出来的,是运气;争不到的,也别怨朝廷。”(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