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71章 《挪威的森林》  1978合成系文豪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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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霓虹十几、二十岁出头的女孩作为最主要的读者,很快创造了一个专门术语:“挪威一族”,大概意思就是“酷爱这本书,想更严肃地谈论爱情及如何生活的年轻女孩。”

挪威一族的人会每人怀抱一本《挪威的森林》,成群结队地出现在这本小说提到的新宿dug酒吧。

她们也会购买这套红绿封面的小说当作圣诞礼物送朋友,甚至很多女孩希望自己的男朋友以亲切体贴的渡边彻为楷模,改进自己的举止行为。

年轻的读者將其作为一个爱情故事。

而中年读者,则因其对衬著披头士的摇滚节奏进行的学生运动的描写而被吸引。

gg业立马就抓住这种狂热大做文章。

舒服的绿色森林的插图在全霓虹隨处可见。

有一款轻型地毯吸尘器的gg策略是告诉消费者,它適用於“你不想打扫房间”而是纵容自己沉溺於“《挪威的森林》、博若莱新酿葡萄酒、丝质衬裙、赤足漫步而且不接电话”的那种日子。

一种拥有可爱的绿茶香味、绿树外形、“纯爱之森林口味”的新牌子巧克力也应运而生,包装上就用日文和英文印著:挪威的森林。

音乐產业也看到了巨大的商机。

一家唱片公司发行了一张“《挪威的森林》甜美管弦乐转录版”的唱片,跟小说第一页里描写的一般无二,结果很快就躥上了排行榜的榜首。

公司发言人针对指责他们“投机”的说法进行了批驳,毕竟,他们是按照披头士歌曲的日文標题以“noruwe”来拼“挪威”的,而村上则拼作“noruwei”。

作为源头的披头士的那首歌在霓虹一直並没有多大知名度,但《挪威的森林》小说一出,披头士包含这首歌的专辑《橡胶灵魂》的销售也节节攀升。

总而言之,在如今的霓虹,《挪威的森林》已经成为一种现象,一种流行的文化,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这种程度几乎是地球上一本文学作品能做到的终极。

身处国际化大都市,董桥当然也听闻了这册小说在霓虹的火爆,甚至这种流行在香江已经有所体现,披头士文化以及《挪威的森林》现象已经在香江成为一种新流行。

而要真正出版《挪威的森林》,对香港的出版行业还是非常困难的。

而江弦的这部《解忧杂货店》,在董桥看来是一部可以替代《挪威的森林》

的小说。

因为二者都有种非常浓郁的味道,换个更接地气的词语就是逼格。

恰巧,江弦也將披头士的文化带进了他的这部小说当中,也不知道是受到了村上春树的启发,还是江弦自己心中原本就有此构想。

董桥把心中所想和江弦说了一遍,向他拋出这个问题。

“村上春树啊......

江弦笑了笑,“当时我在霓虹出版小说,还是由他代作翻译,我当时在他的酒吧喝过酒,两个人的品味確实很接近。”

“那就难怪了。”董桥立马明白过来。

自己如果觉得江弦是看中了《挪威的森林》之成功,才將披头士写进去,那就是倒果为因了。

人家这俩人之所以写的像,是因为人家俩人本就爱好接近,明显都是披头士乐队的粉丝嘛。

说著,董桥忽然接到个电话,然后脸上露出喜色,朝著江弦开口:“江先生,我们社长回来了,听说你也在这里,想要和你见一面,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社长?”

江弦抿了抿嘴,能被董桥称为社长的,显然就只有一个人了金庸。

对於这位,江弦的內心还是非常憧憬一见的,虽然知道其人可能会让他有些失望,毕竟金老爷子性格上的缺陷和漏洞,那是广为人知的。

可江弦又不得不承认,自己绝对有过数个夜晚,看其小说或是改编的影视作品看的辗转难眠的时刻,就说“龙骑士”那一段,绝对的儿时ntr启蒙课啊....

对这位作家,那是恨得牙痒,也是爱的发狂,看他的小说看到痴迷、看到心中有了个抹不去的江湖梦、武侠梦。

总而言之,见自然还是非常乐於见一面的。

而在董桥的引领下,江弦很快便在另一间更为宽的办公室里见到匆匆赶回的金庸。

他身著西装,戴金属边框眼镜,身材圆润,嘴角时刻掛著憨和的笑。

“社长,这位就是內地来的江弦先生。”

“江弦先生,这位便是我们社长..

董桥对著二人一番介绍。

“你好,江先生。”

金庸主动递过手,“我对江先生的名字已经是早有耳闻了,当初《霍元甲》

风靡香港的时候,我也找来看了小说,写的真是漂亮,很有江湖味道。”

“那可能要让先生你失望了。”

江弦笑了笑,“当时这篇小说,我只是给了一个大纲,细枝末节都是请我另一个朋友代笔,我个人还是不太擅长写这种东西的。”

“是么?”

金庸尷尬笑笑,“原来如此,不过就故事本身来说,也已经是个足够好的故事了,说起来,我还有个朋友经常会提起你。”

“哦?”

江弦有些好奇,“金先生和我开玩笑了,我在香港可没多少熟人。

“你和他不熟,但他確实常提起你。”

金庸笑著说道:“此人名为黄霑,常说你那首《万里长城永不倒》写的漂亮,想和你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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