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59章 闻道新君施仁政,谁知暗语觅孤峰!  抽出修仙功法,我反手上交国家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天央星,界主神殿。

那搅动三天三夜风云的璀璨神光,终於缓缓散去。

整个千荒界,似乎又恢復往日的平静。

……

中央星域,某颗繁华的贸易星辰。

一座仙气繚绕的酒楼之上。

几名衣著华贵的修士,正一边饮著灵酒,一边高谈阔论。

话题的中心,自然是那位神秘的新任界主。

“听说了吗?那位新来的界主,好像……是个魔修!”

一名尖嘴猴腮的修士,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说道。

“我可是听我那在钱家当差的远房表哥说的!”

“据说,那位是归墟魔界永夜神宫的圣子!杀人不眨眼!”

“胡说!”

邻桌一名身材魁梧的壮汉,猛地一拍桌子,嗤笑道。

“我听到的版本,可跟你的不一样!”

“我听说,那傢伙,根本就是从放逐区来的!”

“一个连金丹都百八十年出不了一个的垃圾地方,能出什么人物?不过是走了狗屎运罢了!”

“你放屁!”

尖嘴猴腮的修士当场就急了!

“放逐区的贱民,怎么可能当上界主?!你脑子被驴踢了?”

“你才是贱民!你全家都是贱民!”

眼看两人就要动起手来。

旁边一名看起来有些城府的白衣修士,轻笑一声,端起酒杯。

“二位道友,何必为此爭吵?”

他抿了一口灵酒,慢悠悠地说道。

“管他是魔修,还是贱民。”

“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这位新界主,驾临天央星,已有数日。”

“按理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怎么著也该颁布几条界主令,彰显一下自己的存在吧?”

“可你们看看,现在呢?”

“天央星那边,除了来了一群土著舰队,就再无半点动静。”

“依我看啊……”

白衣修士的嘴角,露出几分冷笑。

“这位爷,八成是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被四大家族和天玄书院的威势……嚇破了胆!”

“现在,正躲在天央星上,当缩头乌龟呢!”

“哈哈哈!赵兄此言有理!”

“我看也是!一个下界来的土包子,能有什么胆魄?”

“估计过不了多久,就得灰溜溜地滚出千荒界了!”

酒楼之內,顿时响起一片鬨笑。

空气中充满了快活的气氛。

充满对那位素未谋面的新界主的……轻蔑与嘲弄。

然而!

就在他们的笑声,最为刺耳的瞬间!

一道宏大的声音,毫无徵兆地,响彻在此界的……每一个角落!

每一个生灵的……脑海深处!

……

【千荒界主令!】

……

酒楼之內,瞬间死寂!

所有人的动作,都僵在原地!

他们脸上笑容还未褪去,眼中却已写满……震惊!

界主令?!

说来就来?!

【第一条:自今日起,以天央星为中心,方圆十光年內所有星域,划为军事管制区。】

【未经许可,任何飞行法器、舰船,不得擅自靠近!违令者,杀无赦!】

轰!!!

这第一条法令,如同一颗重磅炸弹,砸得所有人头晕目眩!

军事管制区?!

还方圆一光年?!

这是何等霸道的行径?!

要知道那片星域,可是千荒界最核心的航道与贸易区!

他这一句话,就等於……直接掐断四大家族的经济命脉!

这是……在公然向四大家族……宣战啊!

还没等他们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那宏大的声音,再次响起!

【第二条:下面,宣读《千荒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

哈?!

酒楼內,所有修士都傻了。

他们面面相覷,脸上写满了问號。

什么玩意儿?

千荒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这每一个字,他们都认识。

但为什么……组合在一起,他们就完全听不懂了?!

【第一条:为了保障千荒界各族居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千荒界户籍,被划分为『三等民』及以下的居民,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於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线,均有从当地龙国街道办事处,获得基本生活物资与修炼资源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暂定为每人每月十块下品灵石,以及一百斤灵谷……】

【第四条……】

那宏大的声音,还在继续宣读著一条条闻所未闻的古怪条例。

但酒楼內的修士们,已经彻底听不下去了。

他们的大脑,已经完全宕机!

“龙国?街道办事处?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给那些贱民……发灵石?发灵谷?他疯了吗?!”

“他哪来那么多资源?他以为他是谁?天道之子吗?!”

“简直是……荒谬!滑天下之大稽!”

整个千荒界,中央星域无数个星球,无数个宗门,都因为这道前所未有的界主令,彻底……炸开了锅!

上层修士们嗤之以鼻,认为这是痴人说梦。

而那些被压迫了无数年的底层四等民,在听到这道界主令时,第一反应,也不是激动。

而是……茫然。

与深深的……不信。

……

千荒界。万宝星。

某贫民窟。

自从上次那个名叫孙天霸的恶少,被那位神秘的“白界主”弹指灭杀后。

大树(大木重名,已改)便將得来的那些灵石大部分送回母星,分给族人,留下一小部分,在这里置办了一个小小的……杂货摊。

勉强餬口。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