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73章 咱们的调查  鬼才律师:劝人自首还被送锦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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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许军回了局里,很快就把情况给吴奇做了一个匯报。

“领导,情况就是这样了,那个吴永盛已经答应了,说是要捐一笔钱出来,对就是以捐款的名义来出钱。”

办公桌里面,吴奇闻言顿时笑道:“这俩兄弟一个比一个滑,这次能让他们出钱也是不容易啊。”

真的不容易,这俩兄弟在县里的关係很硬,平时的一些事根本拿捏不住,也就是这次总算是能让他们出钱了。

反正能把这个事解决了就行。

不过笑完之后还是面临著一个问题,这眼瞅著要过年了,情况基本上都知道,大傢伙都已经没什么心思工作了,结果周云来了。

他之前已经提出了关於发达村地质灾害的问题,而现在,虽然说把最紧要的问题给解决了,但地质灾害这个问题依然在。

而这个事是由他们自然资源管理局来负责的。

郭科长之前去调查,基本上把村里的那些个房子以及泉水等情况都拍了照片,可以认定一件事,当地確实发生了严重的地质灾害。

王许军犹豫了一下开口道:“领导,我的意思是,现在的情况县里也已经知道了,我的意思还是儘快把这个情况做一个调查。”

“毕竟真的要是拖下去,这最后板子可是要打在我们身上的……”

这方面確实是有法规明確规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是这么规定的: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责任单位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后认定。

而该《条例》的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所以周云当时的那份申请里就写的很清楚,当地发生了什么情况,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以及地下水枯竭等问题。

这些算不算地质灾害,当然算了,可以说极其完美的符合条件。

然后,这发生地质灾害的村子旁边就是一个煤矿,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有理由认为这些地质灾害的发生和煤矿开採有关联。

这就是法律上经常说的“足以引发调查的证据”。

什么叫足以引发调查的证据呢,很好理解,国家的经费是有限的,不可能说隨便什么情况都要介入调查。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让相关部门介入调查,那就必须得有一定的证据,这个证据不可能很全面,毕竟没有全面调查你也拿不到什么有力的证据。

但是这个证据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和怀疑,具体怎么把握,那就是行政机关的权力了。

现在,有理由认为这是煤矿开採这个人为活动导致的。

好了,证据有了,那根据《条例》第三十五条,你们就得组织专家来进行一个调查论证,確定这个责任单位。

这就是法律依据。

王许军的意思也很清楚,他们是规定的主管部门,所以如果他们不採取一些措施,那后面如果周云闹起来,板子肯定要打在他们身上的。

因为对方这个行为是完全按照法律规定的意思来的,法律鼓励公民进行地质灾害的信息上报。

同样,《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我按照规定將获得的地质灾害的信息上报了,你们就应该按照规定来进行调查,结果你们不调查,那是什么,那是瀆职!

我就有权来举报你们了。

別人的举报也就罢了,但是周云的举报……必须得当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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