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王霏(本章已改) 混在华娱
迄今为止,陈昭一点没慌。
面对琼瑶,他是早有后手,从进《还珠》的第一天就防著呢。
金鏞呢?
说句狂一点的话,没有人比陈昭更懂金鏞!
从身份上来讲,他是资深金鏞武侠爱好者,当年各种论战中,也是旗帜一样的人物。
他前世就参与过千禧年前后这场论战,自99年到01年,从报纸到网络,乃至后来天涯出现,又被各种回溯,把老旧观点翻出来重炒,他都曾深度参与。
他深知这件事儿的背后就是让人去吵,回应不回应都不影响作品上映,不然在97之前谁敢谈人家金鏞坏话?
吵吧吵吧,吵到金鏞从此不敢乱卖版权,陈昭手里的两个版权才值钱!
嗯,既然人家指鼻子骂他,他也不能不做回应……
现在不是20年后,那个时代只要產生观点,读者也好,观眾也好,算法就会顺著用户不断印证,不断找到类似的內容来证明用户的正確,最终让槓成了普遍现象。
现在是“理不辨不明”的时代,你不回应不是躲避舆论,反而说明心虚了,是默认了,人家各种帽子扣对了!
所以陈昭在百忙之中,请来《京城晚报》记者刘晨吃了顿饭,以张柏芷的合影跟签名照与他达成了一些“共识”。
於是7月中旬,《晚报》“战神”诞生!
標题:《为何不配?侠义本无“专属解读者”:对精英主义文化偏见的全面回应》
【前者四篇文章,看似站在“捍卫文化正统”的高地,实则深陷精英主义的文化偏见——將“学术积累”与“文化资格”画等號,把“商业娱乐”与“文化传承”对立,既无视侠义精神的民间本质,也否定了娱乐產业对文化传播的核心价值。
所谓“娱乐从业者不配解构侠义”的论调,是对文化传承规律的误读,对大眾文化创造力的轻视。】
核心论点:
侠义根源在民间,非谁人私產:从《史记》的游侠列传到金鏞笔下侠客,侠义精神的核心是大眾对公平怜悯的共鸣!
金鏞武侠最初也是通俗娱乐,精英热捧金鏞狂贬当代他人,是否过於双重標准?
商业绝非文化原罪:影视化等商业运作是侠义破圈的关键,若无此,金庸的侠义仅局限小眾圈层,將侠义锁进学术论文才是断其生路。
结语:【批判文章的核心误区,是把自己当成了文化传承的“守门人”,试图用精英標准划定“谁有资格解读侠义”。
但侠义文化的生命力,恰恰在於其开放性与包容性:它不需要少数人垄断解读权,而需要不同群体、不同领域的创作者参与其中,不断为其注入新的活力。
娱乐从业者或许没有深厚的学术积累,但他们有扎根大眾的敏锐、与时俱进的创新、打动人心的表达;
商业运作或许有逐利动机,但它能让侠义精神突破圈层,触达更多普通人。
这种“大眾参与式的解构与重构”,才是侠义精神传承的正確路径。
那些指责“娱乐从业者不配解构侠义”的精英们,真正该反思的不是娱乐產业的“越界”,而是自己的“偏见”。
侠义从不是书斋里的精致藏品,而是属於每个普通人的精神財富;文化传承也不是精英的专属使命,而是所有创作者的共同责任。
恰如先生本人的经歷和创作角度,50年代就职於《大公报》时,《射鵰》之侠是“为国为民”。
60年代创办《明报》,《神鵰》之侠又聚焦於“个体幸福”。
到了70年代,先生以报业大亨和时事评论家双重身份,挥笔写就《鹿鼎记》,以“反侠义”重新塑造了“侠义”精神!
先生以自身失败的婚姻为映射,用自嘲的方式写出了韦小宝的七个老婆,並对民族劣根性进行了严肃批判,这是先生突破武侠边界的自我解构,也是侠义精神的与时俱进。
唯有如同先生那般放下精英偏见,正视娱乐產业的文化价值,才能让侠义精神真正“活”在当代,传承下去。】
……
別误会,人家刘晨可没说金鏞先生的侠义精神褪色,人家说的是,金鏞侠义观具有时代局限性,而打破这个局限性的恰恰是先生本人!
文章一出,彻底杀死了比赛,再没有任何“侠义”相关爭议出现。
凭此一战,《晚报》彻底奠定了文娱板块的深度,本报记者刘晨,从此刻踏上了笔战之神的征途!
不过此刻陈昭却没有空隙再管舆论的喧囂,歌手的事儿终於有消息了!
在最初三个女歌手的优先排序里,其实是没有王霏的。
主要很不现实。
许茹云是最佳人选没错,但华娱女歌手里,现在怎么可能有人在商业价值上比得上王霏呢?
今年二月,她刚为《最终幻想8》演唱主题曲《eyes on me》,为了请她,游戏公司给了多少钱呢?
300万美元!
目前请港台一线,最多的报价也就是25到30万港幣,她这著实有点过分了。
王霏早就过了升咖阶段,也过了为钱唱歌的阶段,这个剧的全部投资还没有人家一首歌的身价高呢,请她不是扯淡吗?
但是录完demo后,范修明表示可以试试。
他和王霏的经纪人陈家英认识,早年二者是tvb的同事,通过关係把样片送了过去,然后就陷入了等待阶段。
刘方那边也没消息,和琼瑶的官司陷入了取证阶段,台岛的司法部门各种推諉,反正就是扯皮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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